一、培养目标
本专业培养适应21世纪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德、智、体、美全面发展,基础扎实、知识面宽、能力强、素质高、富有创新精神的高层次复合型法律人才。
二、培养要求
1、有扎实的法学基础理论和宽厚的法学专业知识,熟悉我国的主要法律、法规,掌握与本专业相关的政治学、经济学、社会学等其他学科知识,对法学理论知识有系统、深入的理解与把握,并了解本学科的前沿问题和发展趋势;
2、富于开拓创新精神,具备从事本专业和相信专业实际工作和研究工作的素质与能力,包括独立获取知识的能力、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、思辩能力、口头表达能力、写作能力和适应社会能力等;
3、熟悉一门外语,具备一定的听、说、读、写能力。
三、学制与学位
四年 法学学士
四、主干学科
法学
五、主要课程
法理学、中国法制史、宪法、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、民法、刑法、民事诉讼法、刑事诉讼法、经济法、商法、知识产权法、国际法、国际私法、国际经济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