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 法
学 院
关于成立学科建设领导小组的决定
为了加强对学科建设的领导,加快学科建设的步伐,根据学校的要求,我院决定成立学科建设领导小组。
一、学科建设领导小组的职责,主要是制定我院学科建设规划,具体包括明确学科发展方向,确定学科发展目标,制定学科梯队、实验室等方面建设的方案和措施,并组织实施。
二、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,学科建设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,成员为学科带头人、学科骨干和系主任,一般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。具体名单如下:
组长:李腊生
成员:(以姓氏笔画为序)
王晓云 池松军 肖启庆 李 霞 赵立新 赵 兴
姚振强 唐利群 游 洁
三、我院学科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对全院学科建设的领导,重点学科建设由学科带头人负责,一般学科建设由系主任负责。具体分工为: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学科(校级重点学科)责任人李腊生;思想政治教育学科责任人王晓云;法学学科责任人唐利群;行政管理学科责任人赵兴;社会工作学科责任人游洁。
四、学院学科建设领导小组一般每学期召开1—2次会议,主要内容为通报学科建设情况,总结学科建设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,部署下一步工作。
2005年2月20日